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 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8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海泰方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方通”)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海泰方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8,99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海泰方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内部决策程序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为海泰方通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后经调剂,公司为海泰方通提供的担保额度调至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额度调剂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与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担保基本情况
海泰方通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亿元,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企业孵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孵化”)以其持有的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0,000万元份额及基于该份额而享有的现有和将来的全部权益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合伙企业份额质押协议》。
截至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海泰方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8,99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38,99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01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天津海泰方通投资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83649
3.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1日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6.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高新科技企业进行投资;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批发和零售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301
8. 法定代表人:曾超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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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10. 被担保人不存在担保、抵押、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信用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保证期间: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4.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孵化与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合伙企业份额质押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方式: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
2. 保证期间: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被担保债务被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支付和偿还完毕之日或协议项下所设定的担保被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解除和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3.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质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出质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违约金或任何其他款项。
(三)质押标的情况
质押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孵化持有的之路基金 49%财产份额(上述财产份额账面价值为10,697.57万元),该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质押已取得之路(天津)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的书面同意。
之路海河(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3M2TX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区新北路 4668 号创新创业园内23-B 号商务楼中 5029G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路(天津)投资管理合伙(委派代表:薛军)
认缴总金额:2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7-31
合伙期限:2020 年 7 月 3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进一步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虽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9,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