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持有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5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国能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38,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国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国能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0,000股质押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2年12月29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国能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已办理完成上述质押股份的提前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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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国能投资确认,国能投资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融资。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能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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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能投资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