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4-090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票简称:供销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2024年1月3日,公司与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商贸”)、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签订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简称“产投投资协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引入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产投投资协议,供销商贸、中合农信、中合联作为产业投资人合计购买26亿股转增股票,并牵头组织引进财务投资人。2024年4月2日,产业投资人认购26亿股转增股票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合农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产业投资人牵头组织下,2024年5月8日第一批财务投资人合计购买18亿股转增股票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2024年9月29日公司与第二批财务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第二批财务投资人合计认购4.68亿股转增股票,认购价款已于9月30日支付完毕。剩余4.5亿股转增股票认购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认购价格不低于1.30元/股。
2.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重组标的2016-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盈利补偿方2018、2019、2020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公司已受领完毕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2019、2020年业绩承诺补偿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2022年9月,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业绩补偿责任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已生效的判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承担《关于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确认的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由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海航商控及相关方”)承担。2024年4月9日,公司受领完毕海航商控及相关方的业绩补偿债权。公司2024年4月1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的议案》,为尽快解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同意将供销大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账户”)中的1,273,343,016股提存股份进行处置,提存股份中的1,105,713,981股不再向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配,从管理人账户中直接注销(具体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业务要求实施),视同其履行了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剩余167,629,035股对应分配至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注销及分配相关事宜。公司已向重整管理人提交办理重整计划提存股份注销及分配的相关材料,重整管理人已审查完毕,重整法院已履行相关程序,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及分配过户登记等有关事宜,待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㈢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等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或市场传闻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