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徐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徐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徐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聪先生个人简历
徐聪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聪先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和美国克莱姆森大学,博士学历。2018年1月至今,担任礼来亚洲基金董事总经理,现任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瑛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科州药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新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博雅辑因(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战略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珺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生物医药和零售消费品。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青秀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生物医药行业。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元辉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生物医药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预计工作量,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34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战略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6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或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80423292
传真:021-80423291
电子邮箱:ir@allist.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