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暨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4-028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暨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章丘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鲁0114财保1107号之二],裁定解除公司银行存款及不动产权的保全措施。公司账户(一般户)中被冻结的人民币58,465,126.62元资金已解除冻结,账户内被冻结资金已恢复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章丘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将公司银行账户(一般户)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合计99,500,000元冻结。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章丘法院申请以自有不动产权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2023年1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41,034,873.38元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详见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鲁01民初512号],准许原告撤诉。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
近日,章丘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鲁0114财保1107号之二],裁定解除公司银行存款及不动产权的保全措施。公司账户(一般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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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本次案件被冻结的资金及不动产权已全部解除保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部分资金及不动产权解除保全措施,冻结资金恢复使用,有利于公司资金划转和使用,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银行账户或其他财产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