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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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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24-043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4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中共计63,588,482股:其中25,279,012股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其中38,309,470股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

本次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共25,279,012股,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8,119,475股变更为2,262,840,463股,注册资本将由2,288,119,475元变更为2,262,840,463元。

本次回购股份变更及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金额下限为2.5亿元,上限为5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年1月1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

2022年1月6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27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回购最高价格11.1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00元/股,交易总金额250,062,450.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005、2022-003)。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8,119,475股变更为2,262,840,463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有关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的股份25,279,012股,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8,119,475股变更为2,262,840,463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88,119,475元变更为2,262,840,46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此次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公司拟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有关具体事宜。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7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5日

至2024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 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一11:30,13:30一16:00。

(四) 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1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68 电话:024一一23784835

联系人:胡波、李雨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