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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2024-1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6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资公司名称: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新能源”)。

减资金额:本次减资后,力帆新能源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减少至 520万元人民币。

本次减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减资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新设全资子公司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亿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02)。

2017年4月26日,力帆新能源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碚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1)。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力帆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2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8日办理完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减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5UJG1L99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2号

5.法定代表人:杨群纲

6.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一般项目: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及汽车配件;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维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电池及电池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以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减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力帆新能源无实质业务,本次对其减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减资完成后,力帆新能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