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飞先生持有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2,305,378股,占公司总股本9.1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曹飞先生因个人投资及资金安排需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225,6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08,548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817,096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曹飞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225,6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08,5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817,0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2015年1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2016年3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承诺:本人通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期限已届满,曹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曹飞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