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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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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58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2026年度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科技”);

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融资担保”);

● 担保金额:

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9,072.54万元。

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集美融资担保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情况。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4个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5-2026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由于集美融资担保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提供人民币1,6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经营发展及其确保债务的履行,应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拟授信及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决策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计的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名称: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亭北路66号(主厂房)

法定代表人:LAN WEIGUANG

注册资本:捌仟壹佰零伍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从事膜设备及其他分离设备与过滤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膜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膜材料及其他分离设备与衍生产品、空气除尘过滤设备及零部件、生物与化学清洗原料的研究、开发与生产(不含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膜技术应用软件开发及制作,膜及相关行业的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达膜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关系:三达膜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三达膜科技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睿达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日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范围为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

集美融资担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关系:非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集美融资担保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5-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三达膜科技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由于集美融资担保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人民币1,6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为集美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及3.68%;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的金额为人民币9,07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4%及3.26%,无逾期担保。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集美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三达膜科技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集美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三达膜科技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59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4,247.72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CHEN NI、谢方、LAN YIHONG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LAN YIHONG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及唐佳菁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备注2:公司目前仅向厦门达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瓶装水,因此相关交易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为100%。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新建,注册资本2,810.21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办驻地安顺街南、兴源西路西侧。经营范围包括:①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②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山东联盟磷复肥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三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厦门达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刘晓连,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306室。经营范围包括: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武平三达生态城发展有限公司。

(3)三达膜科技园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朱亮东,注册资本80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101室。经营范围包括:规划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股东为SUNTAR INTERNATIONAL PTE. LTD.。

(4)西安三达生态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CHEN NI,注册资本750.00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泾河工业园区泾渭七路。经营范围包括:①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现制现售饮用水;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股东为Suntar Eco-city Limited。

(5)广西新达长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13日,法定代表人冉孝尉,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寿乡大道195号一楼101室。经营范围包括:①一般项目: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直饮水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②许可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纳滤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6)延安市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贺瑞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志丹大厦6层。经营范围包括:水电、水源及水生态工程、给排水、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河道整治、水土保持、中小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水环境治理、水利综合经营运营、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建筑材料和设备销售。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水污染治理、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与利用,污水处理和运营,自来水处理和运营,承接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

(7)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兰新光,注册资本1,320.00万美元,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武平县武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5号。经营范围包括:①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CHINA GREEN INNOVATION HOLDING PTE.即中国绿色创新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

(8)江苏海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丁春华,注册资本3,377.7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新区港南路888号,经营范围包括:①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食品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②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肥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江苏海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三达膜科技园开发(厦门)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69%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对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租赁厂房;向关联人销售日常业务发展所需的膜设备、净水设备、备品备件及其相关的运维服务;向关联人采购用于日常接待的瓶装饮用水、茶叶等,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54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73.87万元(其中含利息为人民币4,379.95万元),本次拟变更的三个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为人民币20,337.94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为人民币34,035.93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三达膜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11月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开始投产运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4年11月1日的数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93.6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达膜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6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定陶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集美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三达膜科技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提前终止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的原因提前终止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属于公司水务运营业务中的正常情形,解除该协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解除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提前终止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6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

至2024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0日、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唐佳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联系电话:0592-6778016,传真:0592-6778156,邮箱:ir@suntar.com。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2-6778016

联系人:张靖霄、黄剑婷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55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168.81万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在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4,718,170.63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