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4-043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2号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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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彦庆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吕琴女士、韩慧博先生、梁清华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杨春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春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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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千、王依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