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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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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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丽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贝柳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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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拟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审计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查确定的选聘过程文件,监督了选聘过程,并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选聘文件,对其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T2栋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会务空间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8日
至2024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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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11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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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1月25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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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至11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iwin.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孙成思
董事、总经理:何瀚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黄炎烽
战略部总监兼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肖博天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至11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iwi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7615701
邮箱:ir@biwi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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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并延长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并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8月3日,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8月3日(部分授权事项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3日,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决定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3日,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登记和相关变更登记均全部完成之日止。
二、关于本次修改并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的规定,公司决定删除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并对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并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同意修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中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效期。
修改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7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7日。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审计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