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投资”),持有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5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本次股份质押后,国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8,000,000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2.43%,占公司总股本的4.26%。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国能投资的通知,获悉国能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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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能投资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能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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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能投资无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说明
1、国能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股票价格触及或低于平仓线,国能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保证金或补充抵质押等措施予以应对。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