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简述
1、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即公司回购股份7,595,885股,认购价格为3.24元/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5月12日,公司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7,595,885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10,667.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2023年6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2970号),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且部分持有人已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公司合计收回432.29万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上述份额取消收回后,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由7,595,885股调整为3,272,985股。关联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4、2024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1号),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将收回本次涉及的合计3,272,985股持有人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7,595,8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010%)已在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了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及出资额返还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