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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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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4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玉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57,446,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7,31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0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33,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79人,代表股份133,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133,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链式智能物流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42,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反对3,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94%;反对3,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昭坤、丁双全;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