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1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6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秘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额585,724,2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39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804人,代表股份29,937,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7%。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4,810人,代表股份数额615,661,7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512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4,806人,代表股份29,952,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6%。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6,295,1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26%;反对1,080,0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5%;弃权1,102,8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69,3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7119%;反对1,08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059%;弃权1,10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821%。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56,240,89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3%;反对1,133,7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4%;弃权1,103,48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715,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5307%;反对1,133,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7852%;弃权1,10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84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力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64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11月12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秘勇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65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截至2023年末,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100名、注册会计师43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名。

2023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86,273.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21家,审计收费2,488.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2023年12月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赔偿款已全额支付,北京兴华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会林,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晨,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时彦禄,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10万元,减少6.2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为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方式、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选聘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根据邀请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标单位北京兴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兴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北京兴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66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2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网络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八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鹏韬

邮箱:lpt000158@126.com

电话:0311-86255070

传真:0311-86673856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三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158”,投票简称为“常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单位/本人无具体指示,请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行使审议、表决的股东权利并签署会议文件。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4-067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4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八届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