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65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股情况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源霖”)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6678%减少至8.3994%,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股东鼎晖源霖发来的书面告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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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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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