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董事陈翠容因工作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长陈启章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启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耀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翠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龚文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光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晓玫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树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4)。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同意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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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本次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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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调整预计担保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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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均为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均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余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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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3月。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024)。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近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2024年12月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2024年12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公司监事会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中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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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3月。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024)。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近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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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计划总投资25,576.33万元,建设期4年。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达产年将形成35万套/年的柴油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生产服务能力。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311.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19,294.4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246.39万元,募集资金大额存单 19,048.01 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029.57万元。
(二)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在2020年规划“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时,我国天然气重卡国六排放标准已经实施,柴油车国六重卡排放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考虑到在我国历次排放标准升级时,我国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市场规模将显著增长,为抢抓市场机遇,公司拟对柴油车后处理单元进行扩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并提升公司竞争力。
当时,公司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产能主要集中于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生产基地,由于是柔性生产,无法同时满足未来公司天然气、柴油、汽油及摩托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业务扩产的需要。公司规划建设“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主要为解决排放法规升级后快速增长的市场需要,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需动态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和产能规划布局。
一方面,近两年,随着地缘政治因素带来的溢价效应减弱以及天然气供需关系较宽松等因素影响,国内LNG工厂出厂价格和国际LNG现货价格均出现大幅下滑,油气价差不断拉大,天然气重卡渗透率快速提升。同时随着新能源重卡技术的不断进步,叠加政策补贴支持,市场的接受度正快速提高。根据商车邦数据显示,今年1-9月,国内中重卡累计销量46.9万台(上险数据,下同),同比下降8.7%。其中,燃油重卡销量同比下降30%,燃气重卡同比增长38%,新能源重卡同比增长139%。在使用成本和环保政策的双重推动下,天然气重卡和新能源重卡较柴油重卡的优势逐渐显现。鉴于当前油气差价的存在以及新能源重卡市场的转变,如果继续推进该项目建设,投产后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安泰路生产基地)已于2023年11月底正式投产,该生产基地设计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产能130万套(不含摩托车),有效缓解了老厂区(古楠街生产基地)的产能压力,同时通过工艺改造升级实际产能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目前的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产能基本能满足现在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鉴于此,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实施集约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9,294.40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是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2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宜,股东将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现将换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候选人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启章先生、陈耀强先生、李云先生、王云先生、陈翠容女士、龚文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光金先生、张晓玫女士、李树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光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玫女士、李树生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晓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代华荣先生、吕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二)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三)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启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燃机排放后处理催化剂工作组组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四川省总商会副会长。1982年8月至1986年7月天津大学电力及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1986年7月至1992年12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组长;1993年1月至2002年4月历任成都中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MBA专业学习;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陈启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008,704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陈翠容为兄妹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耀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学会催化委员会委员,移动源污染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内燃机学会后处理技术分会委员,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稀土学会专家组成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1年3月至1983年6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助教;1983年7月至1992年6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讲师;1992年6月至1993年12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教授、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2013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截至目前,陈耀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47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1989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云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72,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管理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管理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部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车催化剂技术副总师;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车产品线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车催化剂技术总师;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油车催化剂技术总师;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截至目前,王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陈翠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飞医院会计;2006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11月至今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翠容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96,437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陈启章先生为兄妹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龚文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南车集团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会计员;2008年1月至2013年5月历任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副主任、财务主任;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成都桑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四川桑莱特智能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龚文旭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光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6月至1993年7月任四川轻化工学院管理系讲师;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1997年9月至2001年8月任四川联合大学管理工程系副系主任、副教授;2001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0年11月至2012年10月任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教授;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商会副会长;2017年7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2019年2月至今任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光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晓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日本精算师协会工作人员;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日本一桥大学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2008年5月至2017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17年10月至今任四川省金融科技学会会长、首席经济学家;2020年6月至今任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成都知晓未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晓玫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树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济南柴油机厂、石油济柴、济柴动力总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所所长、总厂副总工、总工、副厂长等;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船舶第711所高级咨询专家;2016月10月至今任中国内燃机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截至目前,李树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代华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5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国营成都华西光学电子仪器厂会计、成本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07年9月任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独资企业四川丰田泥炭开发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总务)课课长;2008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营运监控部部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1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截至目前,代华荣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吕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工程师。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工艺工程师;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助理;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21年5月至2024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资资源部部长;2024年1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目前,吕晶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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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4:00),14:0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文旭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电话:028-87869490
传真:028-62825889
电子信箱:zzq@sinocat.com.cn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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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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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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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华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吕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