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1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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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20,045,55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82,21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赵国光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广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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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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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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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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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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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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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晓雯、朱怡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