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4-027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7日发出,会议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2点在广州办公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Jo?o Abecasis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参与表决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543,000,000.00元(含税),其中:股东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应分配793,410,600.00元,股东广州嘉士伯投资有限公司应分配749,589,4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5年度办理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未参加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 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4-029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啤”)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办理委托理财;
●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本事项已经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啤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嘉士伯重啤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单家银行理财产品及单只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投资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1、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资金部门将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从同时取得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惠誉国际、穆迪投资和标准普尔)A及以上评级的银行中谨慎考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1年期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货币市场基金:公司资金部门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国际信用评级AAA的产品。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12个月内。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分散风险,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设定单家银行最高可投资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且交易对方须同时取得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A及以上评级。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
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投向均为高流动性或固定收益类产品(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选择低风险、短期的货币市场基金,不排除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产生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且国际信用评级为AAA的货币市场基金,并设定单只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可投资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同时公司将及时跟踪货币市场基金的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进行的,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择机适当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嘉士伯重啤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单家银行理财产品及单只货币市场基金的最高投资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4-030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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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回顾
(一)授权生产(关联许可协议)情况
1、201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约定将原由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转授权许可给本公司使用的嘉士伯(Carlsberg)及乐堡(Tuborg)商标,改由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直接授权许可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根据许可协议,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分别授权许可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使用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商标使用许可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2020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双方约定,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净销售收入计算。具体情况为:嘉士伯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乐堡商标的许可费率为4%;怡乐仙地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1664商标的许可费率为6%/7%,其中,Blanc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7%,其余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为6%;夏日纷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2024年1-10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55,362,985.68元。
2、201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约定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分别授权许可上述公司使用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K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商标使用许可有效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双方约定,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上述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净销售收入计算。具体情况为:嘉士伯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乐堡商标的许可费率为4%;怡乐仙地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K1664商标的许可费率为6%/7%,其中,Blanc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7%,其余系列产品商标许可费率为6%;夏日纷商标的许可费率为5%。2022年,公司新设立之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加入该许可协议。2024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157,789,932.84元。
3、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6月1日起。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4月1日起。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双方约定,技术使用费金额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第三方销量计算,费率为每百升22.5丹麦克朗。2024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技术使用许可费600,038.02元。
4、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香港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授权嘉士伯香港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2024年1-10月上述公司根据协议计算确认商标使用许可费28,026.07元。
5、2024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8月23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6、公司拟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京A(Jing A)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二)采购、销售商品或原材料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10月公司嘉士伯旗下的关联企业发生原材料和啤酒产品采购及销售金额为94,938,022.44元。本期该项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境外采购需求低于预期。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437.63万元人民币。
(一)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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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 BREWERIES A/S)
法定代表人:Henrik Poulsen
注册地址:丹麦哥本哈根DK-1799 J.C雅各布森大街1号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9日
主营业务:在丹麦以及境外开展酿酒业务,提供技术或商业协助,购买并持有不动产或其他用于酿酒业务的财产,或从事其他业务并从中获取收益;前述业务应由董事会临时或为达到前述全部或任何目的而决定。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的全部股权,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嘉士伯香港(英文名:Carlsberg Brewery HK Lt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97.3亿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18-22号海滨广场一座18楼
成立日期:1978年04月07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香港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 Supply Company AG)
法定代表人:Andreas Takacs
注册资本:500万瑞士法郎
注册地址:Spinnereistrasse 2, CH – 8866 Ziegelbrücke, Switzerland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1日
主营业务:啤酒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是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供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嘉士伯柬埔寨啤酒有限公司(英文名:CAMBREW LT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注册地址:No. 1881, Russian Blvd, Ta Nguon, Kakap, Por Sen Chey, Phnom Penh, Cambodia
成立日期:1995年8月2日
主营业务:啤酒、软饮料及其它饮料的生产和批发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CAMBREW LTD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AMBREW LTD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 Singapore Pte Ltd)
法定代表人:Stefano Clini
注册资本:100万新加坡币
注册地址:18 Ah Hood Road, #07-51 Singapore, 329983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2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和批发贸易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Carlsberg Brewery Malaysia Berhad是Carlsberg Singapore Pte Ltd (“CSPL”)的母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持有Carlsberg Brewery Malaysia Berhad的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SPL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6、老挝啤酒有限公司(英文名:Lao Brewery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2,105万美元
注册地址:Km 12 Thadeua Road, Hatsayfong District, Vientiane Lao P.D.R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5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啤酒、饮用水、非酒精饮料及其它饮料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Carlsberg Brewery Asia Pte Ltd是Lao Brewery Company Limited (“LBCL”)持股61%的母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持有Carlsberg Brewery Asia Pte Ltd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LBCL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Nya Carnegiebryggeriet AB (publ)
法定代表人:Joakim Kenneth Losin
注册资本:494万克朗
注册地址:Ljusslingan 15, 120 64 Stockholm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Nya Carnegiebryggeriet AB (publ) (“NCAB”)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NCAB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8、冠龙堡供应有限公司(英文名:Kronenbourg Supply Company)
法定代表人:Stéphane Comte
注册资本:653.4万欧元
注册地址:Boulevard de l'Europe, 67210 Obernai
成立日期:2015年2月3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Kronenbourg Supply Company(“KSC”)是Kronenbourg SAS的全资子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Kronenbourg SAS的全部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KSC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9、CMBC供应有限公司(英文名:CMBC Suppl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Paul Davies
注册资本:1,786.50万英镑
注册地址:Marston's House, Brewery Road, Wolverhampton, England, WV1 4JT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主营业务:啤酒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CMBC Supply Limited (”CMBC”)是Carlsberg Marston’s Brewing Company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Carlsberg Marston’s Brewing Company Limited的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CMBC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2、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但产品出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应提供成本构成依据。
3、2013年4月,公司的下属部分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部分子公司签订了跨境采购协议,公司之间的跨境购销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成本加成法进行定价。
4、201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K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15年12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K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0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K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1年1月,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布鲁克林(Brooklyn)商标授权许可协议;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嘉士伯(Carlsberg)、乐堡(Tuborg)、特醇嘉士伯(Carlsberg LIGHT)、K1664(Kronenbourg 1664)、怡乐仙地(Jolly Shandy)及夏日纷(Somersby)等商标授权许可协议。
5、2021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重庆啤酒集团成都勃克啤酒有限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等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2022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西昌有限责任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啤酒宜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4月1日起。2023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与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签订了桶啤大师(Draught Master)技术使用许可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
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技术使用费金额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第三方销量计算。许可期限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对于许可期限到期的商标,公司将于许可期限到期前签署展期协议。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嘉士伯香港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授权嘉士伯香港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2024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的乌苏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8月23日起。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公司拟与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京A(Jing A)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嘉士伯新加坡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商标使用许可费按照被许可方在该公历年内销售使用许可商标产品的第三方净销售收入计算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经许可,使用嘉士伯旗下商标及相关技术、生产销售嘉士伯旗下国际品牌啤酒,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能够丰富啤酒产品品种,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从而推进公司产品高端化战略的实施,达到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目的。
2、公司向嘉士伯及其关联方采购啤酒产品,以填补本公司目前未生产的超高端精酿啤酒品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占领空白市场。同时公司对该部分啤酒产品作了合理采购预计,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采购总量占比不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3、公司向嘉士伯及其关联方销售啤酒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同时,本地品牌产品的出口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四、审批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议案系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批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437.63万元,其中授权许可25,834.75万元,销售或采购15,602.88万元,同时授权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签署关联交易合同或补充协议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24-03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佳悦路1号嘉士伯啤酒(佛山)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
至2024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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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嘉士伯重庆有限 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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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
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
3、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29 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2:00一5:00
5、会议登记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62 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 13 层
6、邮编:510623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召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佳悦路1号嘉士伯啤酒(佛山)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李晓宇女士
联系电话:4001600132
传真:020-28016518
邮箱:CBCSMIR@carlsberg.asia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无效授权。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4-028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25,956,797.00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666,605,303.4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1,968,723.2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89,819,472.59元。
根据《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合并报表中,本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31,968,723.29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9,187,375.37元,2024年9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391,156,098.66元。母公司报表中,本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89,819,472.59元,加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51,378,262.35元,2024年9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为941,197,734.94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41,197,734.9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83,971,19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5,956,797.00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50%。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