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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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提示性公告

202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88066,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 债券代码:118027,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 转股价格:62.98元/股

● 转股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3.53元/股),存在触发《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5号”《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宏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8.91元/股,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使公司股本由184,881,281股变更为185,636,281股,2023年1月13日起转股价格从88.91元/股调整为88.6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01)。

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和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宏图转债”转股价格,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完成使公司股本由185,636,281股变更为185,676,281股;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股本由185,676,281股变更为259,946,793股,2023年5月30日起转股价格从88.62元/股调整为63.2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37)。

截至2023年8月7日,“宏图转债”累计转股77股,公司股本由259,946,793股变更为259,946,870股。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使公司股本由259,946,870股变更为261,192,870股,2023年8月30日起转股价格从63.20元/股调整为62.9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公司债券“宏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3.53元/股情形,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图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