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2024-069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新智”)计划自2024年5月13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2日,新奥新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新奥新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5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增持新智认知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新奥新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新奥新智持有公司股份5,77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14%;新奥新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新绎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4,586,8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60.37%。
(三)新奥新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新奥新智拟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新奥新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具体价格区间,新奥新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价波动及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六)增持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11月12日,新奥新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期间,新奥新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5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新奥新智持有公司股份15,223,9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2%;新奥新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新绎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4,040,81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62.25%。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新奥新智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新奥新智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三)新奥新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2024-07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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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5元/股(含6.7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38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97%,购买的最高价为6.64元/股、最低价为4.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63.40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