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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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谢云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云娇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具体表决情形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3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95,027,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2.2857%。现场会议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55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4,661,8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7.7143%。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莹、梁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网络投票未采取逐项表决方式不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