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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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东海祥泰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有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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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咨询办法
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59-5531;
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