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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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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增持、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邦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991,585股,持股比例从52.56%降至44.09%。

公司今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增持,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5%。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88,304,3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2.56%被动稀释至52.38%。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8,304,492股(注:2023年4月28日,公司可转债“利元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130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由88,304,492股增加至123,626,2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1日,可转债合计转股220股(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130股,因实施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该部分可转债转股股票变为18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46,252,051股增加至64,752,87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2.38%,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增持及可转债转股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8,7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在上述增持期间内,可转债转股17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64,752,872股增加至64,991,58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2.38%变动为52.57%。

4、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计转股数量23,787, 03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7,413,541股,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2.57%被动稀释至44.0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元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2日,累计已有499,589,000元(4,995,89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3,787,434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26.9380%。

● 前次转股累计达到10%的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1日,累计已有278,776,000元(2,787,76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3,272,934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5.030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2日,“利元转债”尚有450,411,000元(4,504,110张)未转股,占“利元转债”发行总量的47.411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2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利元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转股期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8.9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2023年1月6日,因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股票的登记手续,转股价格由218.94元/股调整为218.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2月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3、2023年6月2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4.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4、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因该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每股现金分配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88,304,49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321,796.80元,转增35,321,797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23,626,289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87元/股调整为124.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调整“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5、2023年12月1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5.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5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6、2024年9月2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经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1.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9月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二、可转债前次累计转股达到10%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1日,累计已有278,776,000元(2,787,76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3,272,934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5.0309%。(注:公司“利元转债”于2023年4月28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3年6月19日,因“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30股,因2023年6月20日实施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该部分可转债转股股票变为182股。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1月11日,因“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3,272,752股,“利元转债”合计转股13,272,93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元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利元转债”转股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目前转股价格为21.00元/股。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有220,813,000元(2,208,13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0,514,50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1.9071%。

截至2024年11月12日,累计已有499,589,000元(4,995,89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3,787,434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26.9380%。(注:公司“利元转债”于2023年4月28日进入转股期,截止2023年6月19日,因“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30股,因2023年6月20日实施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该部分可转债转股股票变为182股。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1月12日,因“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23,787,252股,“利元转债”合计转股23,787,434股。)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利元转债”尚有450,411,000元(4,504,110张)未转股,占“利元转债”发行总量的47.4117%。

四、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752-2819237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元亨

股票代码:6884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1号铂金府D组团3、4、10号楼4号楼47层02号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676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677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卢家红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股权结构: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先生控制的企业,周俊雄先生与卢家红女士系夫妻关系。

因此,利元亨投资与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卢家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52,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6%。其中:利元亨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10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7%;弘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785,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奕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04,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卢家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59,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88,304,3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2.56%被动稀释至52.3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8,304,492股(注:2023年4月28日,公司可转债“利元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130股。)为基数,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公司总股本由88,304,492股增加至123,626,2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1日,可转债合计转股220股(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130股,因实施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该部分可转债转股股票变为18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46,252,051股增加至64,752,87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2.38%,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增持及可转债转股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8,7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在上述增持期间内,可转债转股17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64,752,872股增加至64,991,58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2.38%变动为52.57%。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计转股数量23,787,03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7,413,541股,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52.57%被动稀释至44.09%。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8,713股,占增持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19 %,增持金额为564.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