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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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能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许文才先生因公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孙俊军先生因公出差请假,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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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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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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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共2项议案,其中第2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重华、董震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