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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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代理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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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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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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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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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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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3,653,339股,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徐炜先生、路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景红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娜、张鑫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姜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67号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1、 技术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梁昌春
委员:季君晖、姜伟;
2、 财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上官泽明
委员:杨志军、李云峰;
3、 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季君晖
委员:杨志军、武跃华;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杨志军
委员:上官泽明、徐炜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7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姜伟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姜伟先生候选董事会秘书资格在上交所备案,并获得无异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的确认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的上网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姜伟先生简历:
姜伟,1982年9月出生,汉族,湖南邵阳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阳煤集团人力资源部科员、阳煤地产集团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太化集团纪检员、太化集团产权管理部副部长、太化集团产权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代理董事会秘书。
姜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51-5638598
电子邮箱:Mishuchu8003@126.com
传 真:0351-5638567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景红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景红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