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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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第三期)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2024年10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78,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2.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86,2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30,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2.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64,369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的16.5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3、截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在该时间区间内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711.3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股份(第三期)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50,500股,根据上述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如果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回购完成及相关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

1、表中涉及到的公司总股本按照最新披露的6,287,288,273股计算;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50,5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后续拟注销相应回购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