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8 证券简称:中国卫星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2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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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朱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李大明先生、任顺先生、孔延辉女士、独立董事谭红旭先生、张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姚钧先生、童明姗女士、王胜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董事会秘书万银娟女士参加了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中国卫星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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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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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亮、张一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