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被担保对象为均胜群英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技术”)、均胜群英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饰件”)、均胜群英控股孙公司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根据本年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和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额度不超过1.1亿元。至此,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4.4亿元。
其中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为均胜饰件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南京新能源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智能技术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二)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均胜饰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3,2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7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800万元。
(三)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能源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智能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汇盛路299号行政楼1层;
3、法定代表人:张盛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100%;
8、智能技术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27.5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45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77.51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587.28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251.5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8.2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218.4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878.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40.07万元人民币;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5,813.12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171.9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2.1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9、智能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均胜饰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299号;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55%,裘永平持股比例为25%,宁波东元金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8、均胜饰件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992.6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1,264.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728.44万元,营业收入11,780.54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086.1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61.7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662.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9,394.1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9,268.04万元人民币;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761.2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 1,562.6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26.0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9、均胜饰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南京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4月14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9号(江宁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均胜群英持有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55%股权;
8、南京新能源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830.5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6,155.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75.19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2,178.62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70.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29.4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604.6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435.4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69.28万元人民币;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920.26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762.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71.5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9、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4年11月14日至 2029 年11 月 14 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3,2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4年11月14日至2029年11月14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担保方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4年11月14日至2029年11 月14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均胜饰件及南京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方虽未以其所持均胜饰件和南京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鉴于均胜饰件和南京新能源均由均胜群英实际控制并主导经营管理,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相关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33%;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