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调整招商北证50成份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4-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4年11月15日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1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10月2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同时,为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自2024年10月28日起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现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本基金设置了总规模上限为5亿份,若T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上限,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总规模上限及具体确认规则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招商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的公告》及将来不时更新的相关公告。因本基金每日规模和赎回情况不同,每个开放日的可申购额度以及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同开放日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业务规则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在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前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招商基金招商公路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招商高速公路REIT,基金代码:180203,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4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自2024年11月15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4年11月1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通行费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行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