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305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干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1人,代表股份207,811,4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31%。其中中小投资者139人,代表股份2,99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04,813,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368%。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9人,代表股份2,99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刘干江先生、余磊先生、彭勇先生、丁建奇先生、龙绍飞先生、贺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刘干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22,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8,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5.3328%。
根据表决结果,刘干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余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57,3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3,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4.8394%。
根据表决结果,余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彭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2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7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14,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3.8500%。
根据表决结果,彭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丁建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62,2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8,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5.0018%。
根据表决结果,丁建奇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龙绍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57,2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3,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4.8373%。
根据表决结果,龙绍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贺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57,1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3,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4.8340%。
根据表决结果,贺娟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何琪女士、周波女士、舒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何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62,3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8,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5.0047%。
根据表决结果,何琪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周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48,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88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4.5606%。
根据表决结果,周波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舒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72,3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9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8,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5.3391%。
根据表决结果,舒洪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卢武女士、何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与公司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卢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27,3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7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13,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3.8379%。
根据表决结果,卢武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02 选举何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6,728,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478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14,7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63.8640%。
根据表决结果,何花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亚杰、陈秋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选举马翼先生、寻怡女士、戴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1、马翼先生简历
马翼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1996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物价处干事,监审部干事、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监事、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监事、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监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寻怡女士简历
寻怡女士,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工会主席兼综合部部长。
寻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戴佳女士简历
戴佳女士,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质检品管部副部长、品管部副部长、鹤岭分公司技术品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品管部部长。
戴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后,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于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C305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干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彭勇先生、何琪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干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刘干江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干江(主任委员)、余磊、丁建奇、龙绍飞、贺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周波(主任委员)、彭勇、何琪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何琪(主任委员)、刘干江、舒洪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舒洪波(主任委员)、周波、何琪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龙绍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龙绍飞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娟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朱树林先生、文革先生、成希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彤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张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邹秋阳女士、邝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张伏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一事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贺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贺娟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贺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1-55544161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伍千万元,期限壹年;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期限叁年。上述授信均由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刘干江先生简历
刘干江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工程师。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成品分厂副厂长、品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和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刘干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龙绍飞先生简历
龙绍飞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潭顺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的公司。龙绍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贺娟女士简历
贺娟女士,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9月入职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在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硫酸锰分厂、品管部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对外投资经理、部长以及管理部部长,公司品管部部长、贸易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4、朱树林先生简历
朱树林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9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电解分厂工段长、生产部调度员,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成品车间主任,公司电解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文革先生简历
文革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7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双氧水分厂书记、副厂长、光华日化厂书记、行政部部长、运输公司经理、锰都事业部安环部长、锰都事业部办公室主任兼社会事务部部长、锰都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董事。
文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成希军先生简历
成希军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公司成品分厂厂长、物资采购调度中心主任兼贸易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希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周彤先生简历
周彤先生,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研究院锰系材料研究所所长、首席工程师、锰系储能材料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周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张伏林先生简历
张伏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国际注册会计师。1988年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在电解分厂、财务部工作,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邹秋阳女士简历
邹秋阳女士,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化工工程师。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品管部部长,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质检部部长、质检品管部部长、公司监事、公司鹤岭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邹秋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邝灿先生简历
邝灿先生,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化学工程师。201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人员、副主任,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成品分厂厂长、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邝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5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后,以现场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公司于当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C305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翼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翼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马翼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马翼先生简历
马翼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1996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物价处干事,监审部干事、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监事、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监事、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监事。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电化晨锋工业物流园有限公司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