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顺序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目录变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3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1F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
至2024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并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
邮箱:ytwdz@motor-comm.com
联系人:穆远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