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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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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4-05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冬荀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2)。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4-05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24-05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

至2024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披露的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2024年11月26-27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116、010-83672029

联系人:云外虹 胡紫薇

六、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