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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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

2024-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4-05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3:00-14: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

2024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长张海军、总经理万洋、独立董事张咏梅、董事会秘书陈国强、财务总监高令国参加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

三、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有哪些举措来防范企业内控风险?

公司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公司结合行业特征、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运行效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底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及风险防范机制。公司持续对重要领域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及完善,为公司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合理保障。谢谢。

2、投资者提问:公司四季度经营业绩会延续三季度的良好态势吗?2025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是如何展望的?

公司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关于公司2024年四季度经营业绩以及2025年发展计划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年度报告。谢谢!

3、投资者提问:今年以来盈利情况同比有很大的提升,是开展了什么新的业务吗?

公司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公司主要业务是钡盐、锶盐和锰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今年公司抓住主要原材料煤炭成本下降的有利时机,狠抓内部降本增效工作,结合行业整体产销存情况,并时刻关注下游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高纯类、高附加值产品销售量增加,导致利润与去年同比实现了增长。谢谢。

4、投资者提问: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目前的进展?

公司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公司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目前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已根据相关要求履行了投资备案程序,通过了安评审批手续,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届时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谢谢。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公司衷心感谢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以及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后续欢迎广大投资者继续通过电话、邮件、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2024-05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号文)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94,302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7.2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51,381.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048,615.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5日出具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6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红星发展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根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得思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根据中国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甲方一指公司,甲方二指瑞得思达,甲方一和甲方二合指甲方,乙方指中国银行重庆大足支行,丙方指中泰证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111689722830___,截至__2024__年_11_月_15_日,专户余额为__0.00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白仲发、余俊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从专户中支取任何一笔资金,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得到丙方保荐代表人邮件或传真形式同意后方可允许甲方支取。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