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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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4-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因工作行程原因请假,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代)、副总经理兰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聂志强先生、王进超先生、李芳芳女士因工作行程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玲莉、李垚林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国信”)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顺达”)89.333%股权,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接公开挂牌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6号《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年8月23日,武汉国信与万顺达另一股东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商业地产”)共同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万顺达股权。2024年10月9日,武汉国信、方正商业地产与北京火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35号《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国信已收齐本次股权转让款项,万顺达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万顺达股权,并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