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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4-050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浩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林国栋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直系亲属林浩亮先生、林若文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4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4-051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余芳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4-052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议案》、《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受让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韩妃”)各51%股权,详情请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号)。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现将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各中介机构开展了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具体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按期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完成“母婴+医美”战略布局,实现“健康宝宝+漂亮妈妈”的战略转型并降低收购风险,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方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有盈利的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的股权。与本次变更调整前的交易方案相比,此次变更缩小了拟收购标的的主体范围,从而导致变更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的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披露的《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号)。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拟收购标的主体范围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推进不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4-053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

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发拉比”或“上市公司”)一位董事兼任标的公司母公司(即“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经标的公司母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还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本次关联交易还存在相关审批风险。

2.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完成“母婴+医美”战略布局,实现“健康宝宝+漂亮妈妈”的战略转型,公司拟以4,127.67万元人民币受让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妃投资”、 “转让方”)全资持有的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或“珠海韩妃”)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1”)、 以1,012.69万元人民币受让韩妃投资全资持有的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或“中山韩妃”)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2”)。韩妃投资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林国栋先生为公司派任韩妃投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韩妃投资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受让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各51%股权并对其实施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国栋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直系亲属林浩亮先生、林若文女士三名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ATFQ65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首层自编10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鸿

注册资本:1,117.64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韩妃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韩妃投资单体报表数据,韩妃投资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8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韩妃投资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林国栋先生为公司派任韩妃投资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韩妃投资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妃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45434381P

法定代表人:陈剑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07-07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79号海怡大厦二层-01铺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中的财务数据均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标的公司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韩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WJ9JK6L

法定代表人:陈剑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5-11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盛景园10-13幢首层7卡商铺及二层5、6、7、8卡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中的财务数据均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1、标的公司2权益价值的评估,其评估价值分别为8,093.47万元、1,985.67万元。本次受让标的公司1、标的公司2各51%股权,经双方协商确认,交易对价分别为人民币4,127.67万元、1,012.69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一:

甲方(受让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231741981J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乙方(转让方):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ATFQ65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首层自编101

丙方(担保方):黄招标

身份证:352227**********17

第一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1.1 标的股权的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珠海韩妃的4,080,000元出资(占珠海韩妃注册资本的51%)(“标的股权”),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权。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所持珠海韩妃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已实缴,不存在任何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承诺可能导致标的股权被稀释,不存在其它任何权利负担、认购权、索赔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1.2 股权转让价格

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经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127.67万元(大写:肆仟壹佰贰拾七万陆仟柒佰元整)。

第二条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1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3)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127.67万元(大写:肆仟壹佰贰拾柒万陆仟柒佰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标的股权未及时过户的,甲方有权相应延迟股权转让款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标的股权交割

3.1 标的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标的股权的交割以下列先决条件成就或豁免为前提,甲方有权豁免其中一项或数项条件(为避免歧义,甲方对任何先决条件的豁免并不意味着乙方无需履行该等先决条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已经各方有效签署并生效;

(2)乙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不具有误导性且无重大不利变化,乙方未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未出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的情形;

(3)未发生单独或共同对珠海韩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珠海韩妃在业务、商业、技术、资产、法律、财务、发展前景、金融市场或其他方面无重大不利变化。

3.2 标的股权的交割

各方理解并同意,自标的股权交割完成之日(含当日)起,标的股权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 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次交易不影响此前金发拉比与丙方等已签署各项协议的充分履行,包括但不限于金发拉比、广州问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凯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丙方等签署的《关于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4月)、《关于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年6月)、《关于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协议》(2023年4月)、《反担保质押合同》(2024年8月)中约定的业绩承诺、为业绩承诺履行提供的质押担保等条款的履行。

交易协议二:

甲方(受让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231741981J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乙方(转让方):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ATFQ65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首层自编101

丙方(担保方):黄招标

身份证:352227**********17

第一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1.1 标的股权的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中山韩妃的510,000元出资(占中山韩妃注册资本的51%)(“标的股权”),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权。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所持中山韩妃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已实缴,不存在任何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承诺可能导致标的股权被稀释,不存在其它任何权利负担、认购权、索赔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1.2 股权转让价格

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经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012.69万元(大写:壹仟零壹拾贰万陆仟玖百元整)。

第二条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1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3)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12.69万元(大写:壹仟零壹拾贰万陆仟玖百元整)。因乙方原因造成标的股权未及时过户的,甲方有权相应延迟股权转让款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标的股权交割

3.1 标的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

标的股权的交割以下列先决条件成就或豁免为前提,甲方有权豁免其中一项或数项条件(为避免歧义,甲方对任何先决条件的豁免并不意味着乙方无需履行该等先决条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1)本协议已经各方有效签署并生效;

(2)乙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真实、准确、完整、不具有误导性且无重大不利变化,乙方未违反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未出现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的情形;

(3)未发生单独或共同对中山韩妃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中山韩妃在业务、商业、技术、资产、法律、财务、发展前景、金融市场或其他方面无重大不利变化。

3.2 标的股权的交割

各方理解并同意,自标的股权交割完成之日(含当日)起,标的股权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 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次交易不影响此前金发拉比与丙方等已签署各项协议的充分履行,包括但不限于金发拉比、广州问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凯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丙方等签署的《关于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4月)、《关于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2年6月)、《关于广东韩妃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质押协议》(2023年4月)、《反担保质押合同》(2024年8月)中约定的业绩承诺、为业绩承诺履行提供的质押担保等条款的履行。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性的独立医疗美容机构,其经营团队、财务核算等均保持其独立性,且经营模式稳定成熟,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2023年合计营业收入7,377万元, 净利润800万元;2024年1-8月合计营业收入4,834万元,合计净利润76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实现对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的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珠海韩妃和中山韩妃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上述交易以及随着双方资源的整合,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加快“健康宝宝+漂亮妈妈”战略布局落地的重要举措, 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韩妃投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为关联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关于为参股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完成相应反担保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号)。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针对公司此次以现金方式受让韩妃投资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各51%的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战略实施和业务拓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的资产盈利能力可能存在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也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等,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24-054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日在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7、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截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11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投资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平安、姚光辉

(2)电 话:0754-82516061

(3)传 真:0754-82526662

(4)邮 箱:jflb@stjinfa.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62,投票简称为“拉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15-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拉比”)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发拉比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