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78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内控治理合法合规,相关工作运作有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情况
1、董事会提名情况
(1)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麻华先生、戴绍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栗胜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股东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旭先生、龚煌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股东黄鹏斌先生提名张卫滨先生、陈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公司股东郑子贤女士提名武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5)公司股东萧妃英先生提名尹显峰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盛剑明先生、王扩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监事会提名情况
(1)公司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王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公司股东萧妃英先生提名陈敏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1):
1、选举麻华先生、戴绍宏先生、陈旭先生、龚煌辉先生、张卫滨先生、陈江先生、武有先生、盛剑明先生、王扩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栗胜男女士、陈朗先生、尹显峰女士、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的相关披露。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形式产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2):
选举王冠先生、陈敏华女士、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形式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徐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号)。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中珠医疗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麻华先生,男,197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街道办事处主任、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融投资中心执行总裁。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麻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戴绍宏先生,男,197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香港保华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安迈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香港KROLL (HK) LIMITED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戴绍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旭先生,男,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西省经济委员会、后曾担任广州新泰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新泰禾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珠海横琴新区盛世风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旭先生持有公司612,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陈旭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龚煌辉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业界导师,曾任职中兴控股联席董事,现任博时控股集团主席、博时投资董事长、博时地产董事长、博时云科技董事长、香港潮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龚煌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卫滨先生,男,197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会兴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卫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2023年8月23日,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年11月3日,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5号)。
6、陈江先生,男,1968年11月7日出生,专科学历,曾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海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创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亚洲电视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成都博厚方略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信用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武有先生,男,1995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介休市玉玺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信基沙石土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武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盛剑明先生,男,1973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深圳市智佳能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盛剑明先生持有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股份,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19,72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1%。2024年3月15日,因违规减持股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盛剑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
9、王扩源先生,男,198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国商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苏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宝旭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广裕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扩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栗胜男女士,女,1989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中国雄安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高级业务主管、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栗胜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1、陈朗先生,男,1979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国际会计师。现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副所长、珠海轩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2、尹显峰女士,女,1968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维思资本风险合伙人;现任中传金控私募股权有限公司执行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尹显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13、张宝柱先生,男,196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鼎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宝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中珠医疗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王冠先生,男,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华商银行总行公司部。现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敏华女士,女,1990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珠海市中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敏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史忠阳先生,男,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威申汇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史忠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徐勤女士,女,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控中心总监,兼任人力行政中心总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7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话、邮件、微信送达方式发出通知。经征询全体监事同意,于2024年11月13日以电话、邮件、微信送达方式发出变更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王冠先生、陈敏华女士、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次审核通过的全部监事候选人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期卸任,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冠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陈敏华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史忠阳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78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80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8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5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5日
至2024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琛
电话:0756-8131116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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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8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及制定制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治理机构,加强内部约束和责任管理体制,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现将有关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明确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规范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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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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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及制定的相关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相关制度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8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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