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7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制药”),广州哈三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哈三联”),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医药”),哈尔滨三联礼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德生物”),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宝哈三联”),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25,509,847.33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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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上述政府补助中公司稳岗补贴退回1,500.00元,系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的失业保险基金发放扩岗补助,后经人社核查,其中一人已在省外申领扩岗补助不满足本次申领要求。公司当期已做冲减其他收益账务处理,影响2024年度利润总额1,500.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3,513,847.3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1,996,000.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累计金额 3,513,847.33 元,计入递延收益,累计金额 21,996,000.00 元,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累计金额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 4,723,947.33 元(其中包含递延收益1,210,100.00元,预计此项目2024年末验收并转入其他收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2024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