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2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海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海波先生持有公司22,878,290股,占公司总股本457,565,767股的5.00%。2024年11月15日,方海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海波先生持有公司22,878,1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持股5%以上股东方海波先生计划自2024年11月15日-2025年2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6%。
近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海波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海波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份变动方式
单位:元/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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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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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方海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后,方海波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方海波先生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方海波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