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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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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刘勇董事、磨莉董事和吴振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001室(自编01-04、06单元)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截止2023年末,中职信从业人员超过600人,其中合伙人25名,注册会计师1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人。

中职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071.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023.8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4.8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收费总额199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行业)。中职信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1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职信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职信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俊杰,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孟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9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中职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职信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为7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上期审计费用为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25%。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职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职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79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职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4年9月10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红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