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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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4-08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赵鹏、宋焕政、程凤朝、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8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曲新久、温秋菊、杨志威、刘寒星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列席5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本行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核准申请暨主要股东拟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刘永好副董事长回避表决。

2.关于本行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的决议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定的,薪酬方案合理。本行《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行《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高迎欣董事长、王晓永副董事长、张俊潼董事回避表决。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3年至今本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26日,陈琼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2)2023年12月5日,白丹女士辞去本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等职务。本行董事会聘任李彬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李彬女士任职资格核准前,白丹女士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3)2024年2月22日,李彬女士任职资格获核准,就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4)2024年3月12日,郑万春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等职务。

(5)2024年3月12日,袁桂军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等职务。

(6)2024年3月12日,张俊潼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同日,本行董事会聘任张俊潼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7)2024年4月23日,本行董事会聘任龚志坚先生为本行业务总监。龚志坚先生自业务总监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不继续履行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8)2024年10月11日,杨毓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根据有关规定,2023年我行按照不低于绩效薪酬50%的比例计提且尚未归属至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风险基金总额为人民币0.42亿元。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4-08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报送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核准申请

暨主要股东拟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本行的议案》已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行将就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事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核准申请。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看好本行长期发展,其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行股份,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截至本公告日,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和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总股份比例4.96%。增持后,新希望化工与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总股份比例将超过5%,相关投资将于核准后实施。

新希望化工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地为成都市,主要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项目投资及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PVC、肥料、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矿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饲料级磷酸氢钙、机械设备、钢材、建材、金属材料、环保材料及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电产品、建筑辅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轻纺织品、纺织原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重金属及稀有金属)、日用小电器、纸及纸制品、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本行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