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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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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4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9,551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9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55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和异议。2023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9)。

3、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5、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3年较2022年实现净利润增长率18.87%,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的股票解锁比例为18.87%/20%=94.35%,因此,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4.35%,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1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前述公司层面业绩原因相关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同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明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45.07万元(含税)。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5月9日发放现金红利。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6.2-0.3=5.90元/股,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9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669,000股变更为411,629,449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未考虑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情况;

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1,669,000股减少至411,629,449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1股,并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应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1股,同意公司结合权益分派情况,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551股,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162.944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二路口莲内188号舒华二期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95-85933668

5、传真号码:0595-68097905

6、邮政编码:36212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7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0,44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0,44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年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60,449股,其中627,049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3,400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和异议。2023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9)。

3、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5、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等相关公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分次授予的情况,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共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123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7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回购部分的股份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6日,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8日。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条件达成情况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条件达成情况,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较2022年实现净利润增长率18.87%,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的股票解锁比例为18.87%/20%=94.35%,(2)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其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100%可解除限售,综上,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人,因公司层面业绩要求未完全达标,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60,449股,公司回购注销39,551股。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合计解除限售465,711股,回购注销27,889股;其他核心骨干4人,合计解除限售194,738股,回购注销11,662股。因公司授予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所以分开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0,449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2、吴端鑫、傅建木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增股份和回购股份。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2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60,449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1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60,44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世雄、吴端鑫、傅建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4.35%,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1股,并结合权益分派情况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共授予140万股股票,其中123万股来源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17万股来源于定向增发,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41,149.9万元增加至41,166.9万元。现第一个限售期满,经考核,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1股需回购注销,待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166.9万股变更为41,162.9449万股,注册资本由41,149.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1,162.9449万元,因此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2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贤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60,44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4.35%,同意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51股。同意公司结合权益分派情况,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3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60,44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6%。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上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1、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和异议。2023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9)。

3、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4、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等相关公告。

5、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共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123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7万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回购部分的股份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6日,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8日。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条件达成情况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条件达成情况,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较2022年实现净利润增长率18.87%,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的股票解锁比例为18.87%/20%=94.35%;(2)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其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100%可解除限售。综上,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人,因公司层面业绩要求未完全达标,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60,449股,公司回购注销39,551股。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合计解除限售465,711股,回购注销27,889股;其他核心骨干4人,合计解除限售194,738股,回购注销11,662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2、吴端鑫、傅建木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定增股份和回购股份,合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为47.17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60,44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解除限售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4-036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公司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及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万股。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和2023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11,499,000股增加至411,669,000股。

(二)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551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1,669,000股变更为411,629,449股。

鉴于上述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11,499,000元变更为411,629,44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修改上述条款。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