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为促进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电池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1月20日起,本公司选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电池ETF(159755)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召开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135,C类基金代码:002136,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18日15:00止。2024年11月19日,在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102,590.73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61,648,034.71份的52.0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2,102,590.73份基金份额同意,0.00份基金份额反对,0.0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4年11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主要调整情况
1.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由原表述: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合同》中其他部分涉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内容,将一并修改。
2.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调整为“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3.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以外,基金管理人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调整方案的实施
根据《关于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自2024年11月20日起,本基金将按调整后的条款执行,修订后的《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于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