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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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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竺浩兴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陈佩君现就提名顾静亚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陈佩君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陈佩君现就提名刘亚丕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陈佩君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陈佩君现就提名竺浩兴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 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陈佩君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达科技”)第三届监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审议后,一致同意提名马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最近二年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本次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比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胜利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8年11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滕州标准件总厂;2003年9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历任科长助理、科长;2015年12月至今任腾达科技仓储科科长;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胜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胜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腾龙精线(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江苏”)、浙江腾龙不锈钢棒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棒线”)、山东腾达特种钢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特种钢丝”)及宁波腾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腾智”)在2025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30.00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佩君先生、陈正德先生、顾叶忠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陈佩君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腾龙江苏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龙江苏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佩君之子陈志远间接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腾龙江苏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预计与腾龙江苏的日常关联交易原因系业务需要,向关联人采购特殊订单原材料及向关联人租赁房产用于日常经营,无坏账风险。

腾龙江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腾龙棒线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龙棒线由山东腾龙精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佩君之子陈志远实际控制,且由陈志远担任董事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腾龙棒线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2025年,公司预计与腾龙棒线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因业务需要,临时向关联人之间采购或销售原材料,无坏账风险。

腾龙棒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腾达特种钢丝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达特种钢丝由山东腾龙精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佩君之子陈志远实际控制,且由陈志远担任董事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腾达特种钢丝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2025年,公司预计与腾达特种钢丝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特殊订单原材料、辅料和部分产品的加工服务,无坏账风险。

腾达特种钢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宁波腾智

1.关联方基本情况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腾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佩君间接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腾智从事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及技术服务,收入情况较为稳定。2025年,公司预计与宁波腾智的关联交易包括采购系统软件及配套技术开发服务。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宁波腾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优于上述关联人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经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人对公司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腾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进出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等值置换外币额度)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紧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腾达紧固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共享票据池等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腾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腾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T3G8MX4

法定代表人:杜以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经营范围:销售:紧固件;部分钢铁制紧固件;螺钉;方头螺钉;木螺钉;钩头螺钉;吊环螺钉;自攻螺钉;螺栓;U形螺栓;双头螺栓;螺母;钢铁制垫圈(部分);弹簧垫圈;铆钉;开尾销;销及锥形销;挡圈;铜制紧固件;铜制螺钉;铜制木螺钉;铜制螺栓;铜制螺母;铜制垫圈;铝制紧固件;铝制螺钉;铝制螺栓;铝制螺母;铝制铆钉;金属钉;钢铁制钉;圆铁钉;U形钉;锻造扣钉及扒钉;钩头道钉;波纹钉;针布钉;钢铁制大头钉;铜制钉;圆铜钉;U形铜钉;铜制大头钉;铜头铁钉;铜头钢钉;铝制钉;建筑用钉;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腾龙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MA7MG3TN8A

法定代表人:林刚

注册地址: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金桥大道4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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