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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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4-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张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提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公司部分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1、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维维、马梦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光刻胶

项目”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控股孙公司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光刻胶项目”现已完成建设,试生产方案业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于2024年11月19日起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为年生产面板光刻胶4,000吨和半导体光刻胶500吨,是具体落实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的举措,是公司坚持创新、持续投入的成果,将推动公司光刻胶产品产业化进程,实现公司光刻胶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研发多款半导体i-线光刻胶、发光二极管g-线/h-线光刻胶和面板光刻胶,并已进入下游客户送样测试阶段,其中部分产品已通过测试正式供货。

光刻胶产品的测试验证周期较长,产生大规模收益需要一定时间,会面临产品验证效果不及预期或者验证失败的风险。同时,由试生产阶段到产能的释放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即使全面达产,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产品尽快完成在下游客户中的全面验证并尽快进行规模化生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分别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现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现名: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9日、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3日、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2-044、2022-045、2023-065)。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该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前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