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4-032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以书面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参会的董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本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饶国辉先生、刘卓先生和康颖蕾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和满足合规管理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所在15%范国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麻振兴
拥有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
拥有注册会计师。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熊建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9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9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5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21年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华所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和满足合规管理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后,公司拟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后,认为:大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大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华先生、林东先生、饶国辉先生、刘卓先生和康颖蕾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本次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新增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交易双方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6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
出资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总资产为133,056,272.66万元,负债为88,740,865.31万元,净资产为44,315,407.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8,968,032.07万元,净利润为2,105,206.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9%。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遵循公平、公开、自愿、诚信原则,交易合理,定价公允。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集中或分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结算方式为货币结算。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价格;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第三人收取之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合理,定价公允,结算及时,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与关联方均会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洪都航空城会议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航空城大道洪都集团南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5日
至2024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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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11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以上人员请于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部门:公司综合管理部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0791)87669749
传真:(0791)87669999
联系人:严迅武、熊楚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