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5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0人,实际出席人数10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羊勇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朱年红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赵志鹏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黔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羊勇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84万元。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就调整额度在原财务审计费用的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115的《四川路桥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16万元(含IT审计)。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就调整额度在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115的《四川路桥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4-116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卢秋萍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秋萍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宇飞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预计工作量和复杂程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拟为800万元(含内控审计),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16万元(含IT审计),总费用较上一期基本持平。若因业务量变化而导致工作量变化需酌情调整审计费用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分别就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的调整额度在各自总额的20%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4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确定了审计机构主要服务内容、选聘方式、最高限价等。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可以续聘,并确定总费用拟为8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6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116万元(含IT审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6日
至2024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股凭证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和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羊勇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孙立成、朱年红、李黔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其中监事栾黎、谭德彬、赵帅、刘胜军、李亚舟以通讯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王雪岭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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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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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有关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说明: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取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的说明:持有公司股票的被保险人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渊、李丹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