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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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顾华林先生、蒋艳女士,独立董事马红漫先生、巢序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林其旭先生、李楠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樊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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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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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琦、吴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