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5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3,867,6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4,013,940 元(含税)。
自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86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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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1月18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承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出具了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叶金晃、尤军峰、张靖国、姬力、曾祖雷,出具了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四)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3日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13元/股。因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所作相应调整如下: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4.93元/股。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4.13元/股。
3、本次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23.4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雪峰
咨询电话:0592-68993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