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回购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一09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回购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605,400股,占注销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1,812,558股变更为678,207,158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的3,605,400股回购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5日办理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和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并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7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5)、《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公告》(临2024-057)及于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78)。
2、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4-085)。
3、2024年9月20日及9月23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3,605,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回购最高价格5.6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41元/股,回购均价5.543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85,166.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9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临2024-086)。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605,400股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3,605,400股已全部处理完成,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情形。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1,812,558股减少至678,207,15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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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8,705,647股,为公司前次实施回购股份股票。按照前次披露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